渭临人社发〔2011〕47号
渭南市临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11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升等级
考核及技师考评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镇、办党(工)委,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委和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根据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1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升等级考核及技师考评有关问题的通知》(渭人社发〔2011〕8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我区2011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升等级考核及技师考评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核的范围和条件
(一)考核(评)范围
已取得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初级、中级、高级技术等级证书的机关事业工勤技能人员和2010年以前参加升等级考核及技师考评,因成绩不合格未取得技术等级岗位证书的工勤技能人员以及学徒期满和见习、试用期满,2010年度单位考核为合格以上,可列入考核(评)范围。聘用合同制工勤技能人员,本人申请,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报主管部门批准,符合报名条件的,可列入中、初级工考核范围。
(二)报考条件
1、基本条件
(1)2010年底前学徒学习期满及见习、试用期满、聘用合同制工勤技能人员,均可申报初级工的考核;
(2)工作8年以上并持有初级技术等级岗位证书或取得初级技术等级岗位证书满3年以上,可申报中级工考核;
(3)工作18年以上并持有中级技术等级岗位证书或取得中级技术等级岗位证书满3年以上,可申报高级工考核;
(4)工作23年以上并持有高级技术等级岗位证书或取得高级技术等级岗位证书满3年以上,具有 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可申报技师考评。
2、破格申报条件
(1)在省(部)级以上技术比赛中获得前十名,在技术革新、技术发明中获得成果并有省(部)级以上成果证书以及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并保持荣誉的工勤技能人员报考时均可放宽工作年限五年。
(2)在市级以上技术比赛中获得前十名,在技术革新、技术发明中获得成果并有市级以上成果证书以及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并保持荣誉的工勤技能人员报考时均可放宽工作年限两年。
二、考核(评)工种
(一)升等级考核工种(共24个):
汽车驾驶员、汽车修理工、公路养护工、计算机文字录入员、农艺工、兽医防疫员、种苗工、造林工、车工、钳工、铣工、电工、水暖工、锅炉工、中式烹调工、客房服务员、水土保持防治工、财会员、综合管理员、中药药剂员、西药药剂员、护理员、广播电视值机员、保管员。
(二)技师考评工种(共21个):
汽车驾驶员、汽车修理工、公路养护工、计算机系统操作工、电工、管道工、锅炉工、车工、钳工、铣工、农艺工、兽医防疫员、育苗工、造林工、中式烹调工、旅店服务员、广播电视值机员、护理员、药剂员、财会员、保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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