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www.lwrl.com 2008-7-24 11:06:55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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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春暖行动” 措施得力成效显著
为了全面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推动各类用人单位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统一部署,5月12日至6月12日,我区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以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为重点的“春暖行动”。由于领导重视、安排及时、宣传到位、措施得力,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目前,辖区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率达到60%。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区上及时成立了由区劳动保障部门主要领导任组长,劳动保障部门相关组室与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春暖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工作落实和督促检查,确保了活动的正常开展。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 形式, 广泛开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三部新法的宣传活动。区劳动保障部门编印《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合订本一万余册。 深入使用农民工的企业、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居民服务业相对集中的街道,发放宣传材料5000余份,接待群众咨询3000多人次,将“三法”特别是《劳动合同法》和有关规定宣传到用人单位和农民工。先后对全区107名劳动保障所副所长、工作人员、劳动保障协管员及向阳办、解放办劳动保障所、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的40余名工作人员进行了“三法”知识培训。通过宣传培训,有效地提高了劳动保障系统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水平和劳动保障法律素质,促进用人单位增强了规范用工意识,积极主动地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使农民工了解就业要签订劳动合同、如何签订劳动合同,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三是搞好摸底建档。充分发挥基层劳动保障平台作用,扎实开展了劳动用工调查摸底工作,并建立了各自辖区用人单位基本情况台帐,弄清了本行政区域内用人单位户数、农民工人数、劳动合同签订等情况,督促用人单位建立完备的包括农民工在内的职工名册。区劳动保障部门重新印制了规范的合同文本5000余份,满足了用人单位的需要。 四是强化执法检查。以建筑、餐饮、居民服务业、砖厂为重点,加大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力度,区劳动监察机构在深入用人单位送“法” 上门 的同时,督促用人单位及时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对 用人单位是否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情况 进行检查,活动期间共 检查用人单位70余家。特别是会同区社保经办中心、养老经办中心,对渭北产业园雨润集团施工工地、泓利钢管厂、恒胜诺德化工有限公司、乐福地食品有限公司、泰山石膏厂、丰润集团和中秦建筑公司北塘工地、金厦集团临渭工商分局家属楼工地、渭南啤酒厂、东方油漆化工厂、站南炒货厂、福德全有限公司及三张、闫村两镇部分砖厂进行了重点宣传和检查,先后召开《劳动合同法》宣讲会 10 次,参会职工1050 人,促使这些用人单位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率达到 85%。结合落实“平安计划”和医疗保险专项扩面行动,通过向企业负责人和职工宣传有关政策法规,督促企业为农民工办理养老保险,并重点督促高风险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目前,已有 4 家企业积极与区社保经办中心、养老经办中心联系,准备为农民工办理参保手续。同时,及时查处违反劳动法律法规、侵害农民工权益的案件,共查处使用童工(5人)的用人单位1家,查处非法收取农民工押金的用人单位3 家,为100余名农民工退还押金5000 余元。区劳动监察机构还在官路乡劳动保障所的大力配合下,为在官路乡某钢厂打工的7名四川籍农民工讨回工资3000余元,使他们及时返回了家乡,受到外来务工人员的一致好评。 我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瞄准市场需求 5月下旬,我区在三张镇举办了一期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班,这次培训主要是针对该镇属“建材之乡”、砖厂较多的实际举办的,培训内容为机械维修、电工专业,三张镇辖区各砖厂机修工、电工共70余人参加了80课时的培训学习。此次培训,对帮助参训人员掌握基本安全常识,增强安全意识,掌握电工基本操作技能、砖机基本原理及维修技能,提高岗位工作能力,增强就业竞争力 ,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据了解,我区在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中,注重研究农村劳动力资源现状,做好劳动力市场需求预测,按照不同区域、不同行业要求,区分不同培训对象,采取不同的培训内容和形式。 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提高就业能力和就业率为目标,坚持 培训与技能鉴定相结合,培训与就业相结合,增强了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近年来,我区先后举办以 木工、油漆工、混凝土工、农家乐烹饪、家政服务、机械维修等为主要内容的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班54期,培训人员4320人,技能鉴定3000余人,其中今年以来举办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班27期,培训2160人,鉴定1760人。 临渭区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挂牌成立 6月4日,渭南市临渭区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挂牌成立。市司法局、区政法委、区司法局、区人劳局等部门的领导及有关企业负责人、农民工代表共计80余人参加了挂牌仪式。据了解,该工作站在渭南市尚属首家成立 ,它不仅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农民工代理诉讼和非诉讼案件,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更重要地是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农民工的关爱。 临渭区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是经临渭区司法局批准,由区法律援助中心和临渭律师事务所共同设立的专门从事农民工法律援助的律师自愿服务机构,是政府免费为贫困群众提供法律援助的延伸,是简化程序、快速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的一项新举措。 其主要职责是:为农民工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并开通热线电话;设立“农民工接待岗”,安排专人负责接待农民工法律援助的申请和法律咨询;对农民工法律援助申请及时给予审查和受理,时间不超过三个工作日;对农民工索要劳动报酬和工伤损害赔偿的申请不再审查其经济困难条件,直接指派律师予以办理;对涉及农民工数量多、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及时介入,并向法律援助中心和司法行政机关汇报;对劳动、公安等部门要求协助的农民工案件指派专人予以积极配合;依法引导农民工通过合法途径解决权益之争。
来稿请寄(送):临渭区人劳局劳动保障组 电话:2197938 抄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委办、政府办、人大办、政协办 。 发: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区各街道办事处,区就业和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区劳务输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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